NTSC (美國國家電視標準委員會)


NTSC制式,又簡稱為N制,是1952年12月由美國國家電視標準委員會(National Television System Committee,縮寫為NTSC)制定的彩色電視廣播標準,兩大主要分支是NTSC-J與NTSC-US(又名NTSC-U/C)。

它屬於同時制,每秒60/1.001場,掃描線為525,隔行掃描,水平解析度相當於330,畫面比例為4:3。

這種制式的色度信號調製包括了平衡調製和正交調製兩種,解決了彩色黑白電視廣播兼容問題,但存在相位容易失真、色彩不太穩定的缺點。

美國、加拿大、墨西哥等大部分美洲國家以及台灣、日本、韓國、菲律賓等均採用這種制式。香港部份電視公司也採用NTSC制式廣播。

另外,有人暱稱 NTSC 為 Never The Same Color(不會出現一樣的色彩)、稱 PAL 為 Perfect At Last(終於達到了完美) 、稱 SECAM 為 System Essentially Contrary to American Method(本質上有別與美國的系統)或 Shows Every Color All Murky(把每一個顏色顯示得模糊)。

美國國家電視系統委員會於1940年成立,隸屬於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(FCC),成立目的是為了解決各公司不同的電視制式的分歧,從而統一全國的電視傳送制式。1941年3月,委員會就無線電製造協會於1936年建議,發佈了關於黑白電視機技術標準。該標準較當時的標準能提升更高的圖像畫質。NTSC制式使用525條掃描線,較RCA公司使用的441線為高(當時此標準已在NBC網路使用)。另一方面,飛歌公司、DuMont公司有意將掃描線提升至605到800線之間。NTSC標準同時建議了幀幅為每秒30幀,每幀由兩場交錯掃描線組成,每場由262.5條線組成,每秒組成60場。委員會在最後建議中使用4:3畫面比例,和使用FM調製伴音(在當時是嶄新技術)。

1950年1月,委員會職責改為為彩色電視制定標準化的標準。在1953年12月,該嶄新的電視制式名稱直接使用該組織簡寫,就是今天所稱的NTSC制式(後來又定義為RS-170A)。該彩色電視標準保留了與黑白電視機的兼容性。彩色信號加載在原黑白信號中的副載波中4.5X455/572MHz(大約等於3.58MHz)。為了消除由彩色信號及伴音信號所產生的圖像干擾,每秒幀幅由30幀稍微下調至29.97幀,同時線頻由15750Hz稍微下降至15734.26Hz。

在彩色電視標準還沒有統一時,當時美國本土的電視台,電器公司都有各自各的標準。其中一種制式為哥倫比亞廣播公司使用的制式。這標準不能與黑白電視相容,它使用彩色旋轉輪,因為技術所限,掃描線由官方標準525線下降至405線,但場頻則由每秒60幀大幅提升至每秒144幀(恰巧為24幀等效倍數值)。1951年,由於韓戰,美國國防動員辦公室(ODM)限制廣播,間接使各自的自家制式相繼放棄,而RCA公司歸功於法律訴訟成功,可以繼續使用自家制式廣播直至1951年6月。而哥倫比亞廣播公司自家制式亦在1953年3月廢止,同年12月17日由聯邦通訊管理委員會的NTSC制式取代。世界上第一套使用NTSC彩色系統廣播的電視節目為一齣美國國家廣播公司的電視劇Kukla, Franand Ollie,於1953年8月30日播映,但僅限於該電視台總部大樓內收看。而真正的第一套全國大氣廣播的NTSC制式節目,為1954年元旦播映的Tournament of Roses Parade,能在當時的實驗性試產電視上收看。

世界上第一台NTSC制式彩色電視攝影機,為RCA公司於1953試產的TK-40型號,其改良版TK-40A亦在1954年3月推出,是當時第一台商用彩色電視攝影機。同年下旬,改良型TK-41推出,成為廣播業界標準攝影機,直至六十年代仍有電視台使用。

NTSC彩色電視標準後來被其他國家採用,包括眾多美洲國家以及日本。在數位電視廣播大行其道的今天,傳統NTSC廣播制式將會逐漸淡出歷史。自2009年開始,美國電視已經完全實施數位化,再也沒有電視節目使用NTSC制式播出。

以下為採用NTSC制的國家(綠色)

採用NTSC制的國家

無線網路規劃建議

回答與建議

硬碟長壽十五招

回答與建議

關於影像分析的十件事

回答與建議

知識學院

蘊藏許多助人的知識與智慧。

關注知識學院

按一下「全部接受」即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 Cookie,以提升網站使用體驗,分析效能,並提供您相關的行銷內容。詳情請見隱私權保護政策,您也可以管理 Cookie 偏好。

×

隱私權保護政策

歡迎光臨本網站。為了讓您能夠安心使用我們的服務,我們特此說明本網站的隱私權保護政策。請您詳細閱讀以下內容:

  • 隱私權保護政策的適用範圍:本隱私權保護政策適用於本網站收集的所有個人識別資料,包括在您使用本網站服務時我們如何收集、處理、與使用這些資料。此政策不適用於其他連結網站,也不適用於非本網站所委託或參與管理的人員。
  • 個人資料的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方式:當您造訪本網站或使用其功能服務時,我們會根據服務性質,請您提供必要的個人資料,並僅在特定目的範圍內使用這些資料。未經您的書面同意,我們不會將個人資料用於其他用途。
  • 資料之保護:我們採取多項安全措施來保護您的個人資料,包括防火牆和防毒系統等,僅有經過授權的人員可接觸您的資料,且這些人員需簽署保密合約。如需委託其他單位提供服務,我們會要求他們遵守保密義務並確保資料安全。
  • 網站對外連結:本網站的頁面可能提供外部網站的連結,您可透過這些連結進入其他網站。然而,這些連結網站不適用於本隱私權保護政策,請您參考其各自的隱私政策。
  • 個人資料與第三方的共用:本網站不會提供、交換、出租或出售您的個人資料給第三方,但法律規定或合約義務者不在此限。以下情況我們可能分享您的資料:
    • 經由您書面同意。
    • 法律明文規定。
    • 為保護您的生命、身體、自由或財產免於危險。
    • 與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合作,且資料經過處理後無法識別個人。
    • 當您在網站上的行為違反服務條款,為辨識、聯絡或採取法律行動。
  • Cookie 的使用:為了提供最佳服務,本網站會在您的裝置上放置並取用 Cookie。若您不願接受 Cookie,可在瀏覽器設定中提高隱私等級以拒絕 Cookie,但這可能影響部分功能的正常使用。
  • 隱私權保護政策之修訂:本網站會依需求隨時修訂隱私權保護政策,並將修訂後的條款公佈於網站上,以確保您知悉我們如何處理您的個人資料。